四川北川:政府标牌当成担架救援伤员 12年后以“省级文物”的身份送归地震纪念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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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大爷将三块政府单位标牌捐赠给“5·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”。 北川县公安局提供

  中新网绵阳11月26日电 (杨勇 李远梅 张智权)记者26日从四川省绵阳市北川县公安局获悉,在2008年“5·12”汶川地震时,“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”“北川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”“北川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”三块政府单位标牌,被当成临时担架将伤员抬到绵阳,遗留在了绵阳四0四医院,该院工作人员华大爷将其保存了12年。现在这三块标牌以省级文物的身份被捐赠送归到了“5·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”。

  据介绍,华大爷之前与“5·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”联系过,但双方对捐赠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。近日,“5·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”工作人员与北川县公安局曲山派出所联系,称绵阳四0四医院退休干部华大爷手中藏有原老北川的三块政府标牌,由于2012年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被列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,其相关物品也就成了省级文物,请派出所帮忙协调捐赠事宜。

  “2008年5月12日发生地震后,在危急情况下人们就地取材,将能用的设施作为救援工具。”华大爷介绍,2008年5月15日,在绵阳四0四医院坝子里放着“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”“北川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”“北川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”三块用做临时担架的政府单位标牌。这些标牌在地震中抬过伤员,有着特殊的价值和意义,他就将这三块标牌保存起来了。

  在北川县公安局曲山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,这三块标牌被捐赠并送归到了“5·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”。(完)